四川教育部职高招生六条禁令
在四川省教育部门颁布的职业高中招生规定中,有着一系列严格的禁令,旨在维护招生公平、规范招生秩序。以下是其中的六条禁令:
禁止虚假宣传
招生机构不得利用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,包括夸大招生规模、学校设施等优势,以及承诺不切实际的就业前景等内容。
禁止变相收费
严禁招生机构变相收取费用,例如要求报名费、测试费、培训费等,这些费用应当是透明明码实价的,不得以任何形式额外收费。
禁止招生作假
招生机构不得伪造或篡改学生档案、成绩单等材料,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生资格或招生名额。
禁止超范围招生
招生机构不得超出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招生,一旦发现超范围招生行为,将追究相关责任。
禁止拉拢生源
招生机构不得通过承诺特殊待遇或其他手段,拉拢生源,违者将受到惩处,包括取消招生资格。
禁止强制报考
招生机构不得强制学生报考该机构或特定专业,学生应当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自主选择,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强制干预。
这些禁令的出台旨在保障招生公平、维护教育秩序,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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